《以眼还眼》犯罪与惩罚简史 美-米切尔·P. 罗斯pdf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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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禁令、海盗、奴隶贩子、毒品走私犯和犯罪全球化
国际犯罪网源远流长,在如今的国界线大多尚未确立之前就已存在的各种前现代走私团伙活动可以视作其前身。从古拜占庭经由古希腊和巴尔干进入西欧直达古罗马的经典陆上贸易线路,当今的军火贩和毒贩仍旧在使用。同样,连接黑海和波罗的海的“琥珀线路”是从中国和亚洲其他地区进行走私和偷渡的不可或缺的一环。事实上,正如一名美国记者在1931年所言:
[有组织的犯罪]实在算不得新鲜。匪帮团伙劫掠过往商人并获取钱财。海盗在公海对往来商船收取过路费。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匪帮的这套方法如今居然还能畅行无阻。
1619—1622年,麦哲伦环球航线开辟,随后越来越多的革新也让航行时间进一步缩短。18世纪末蒸汽动力的应用触发了远洋技术的下一个飞跃。蒸汽船的出现显著缩短了旅行时间,而航行时间的缩短又增加了运输周转次数,并增强了国与国之间的接触。此外,轮船体积的增大也意味着更大的载货量。合法的和非法的冒险家纷纷投入这一全球化进程,碰碰运气,追逐财富,而海盗、奴隶贩子和走私犯就是第一批非法的国际冒险家。国家与地区之间在全球尺度上日益频繁的接触意味着金融犯罪有可能带来更高的回报,这刺激了更高级的犯罪实体的发展,美洲殖民地东部海域海盗的兴起便是很好的例证。此外,运输的进步也意味着这些犯罪团伙可以更迅速地应对市场变化,只要有针对流行商品的新禁令,就会有新“商机”。地下经济和黑市同无数腐败官员相伴相生,成为边境地区最常见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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