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谷歌前CEO 《重新定义公司》作者 埃里克·施密特新作pdf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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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在2004年8月上市时,把股票分成了两类:A类股票是向公众出售的股票,每一股都有传统的投票权,一股一票;但B类股票持股人投票时,每股等于10票。B类股票没有公开出售,而是由公司联合创始人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以及首席执行官埃里克等谷歌内部人士持有。这种“双重”结构能确保谷歌的创始人和管理团队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这种股权结构在当时并不常见,而且极具争议性,在首次公开募股之前的几个月里,它引发了公众的辩论。
对于拉里和谢尔盖来说,这种结构是他们为公司设立的愿景的关键要素。他们敬佩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并对他的公司伯克希尔-哈撒韦(Berkshire Hathaway)采用的双重股权结构有所了解。他们一直认为,谷歌既是一家企业,也是一家机构。他们强烈认同长远思考的力量,热衷于做超乎寻常的事情,对其下重注,同时不会考虑股票市场的季度涨跌。他们担心谷歌上市之后失去这种“敢于创想”的习惯,所以才靠双重股权结构来防范这种情况的发生。他们解释说,他们的利益将永远与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因为长远思考和长线投资是实现个人价值最大化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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